有關本縣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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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至 2026-09-30止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5-12 18:04:26  點閱:117
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本縣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對特殊教育相關法規、政策及課程實施之專業理解,透過系統化之初階及進階研習與認證機制,強化教師於融合教育、通用設計、合理調整、普通班課程調整、合作教學及AI輔助教學等核心教學知能之應用,提升課程設計與教學實施品質,確保學生學習權益,並營造融合友善之學習環境,請各校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:
(一) 本計畫課程分初、進階兩階段辦理,本縣所屬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需於118學年度前取得初階及進階必修研習9小時及選修研習3小時,各12小時研習時數,初階及進階研習總合計時數為24小時。
(二) 為確保培訓成效與學習銜接性,參與進階認證者,需先取得初階認證資格,始得申請進階認證。
(三) 完成本計畫初階/進階研習時數之特教教師將核發研習證 書,並納入本縣特教評鑑指標(學校特色加分項目)。
三、 詳細初、進階計畫及自我檢核表繳交期程將另函通知。
四、 檢附計畫1份。
五、 本案聯絡人:特教中心輔導組黃老師,7273173#312。